泸州兴绿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龙腾路10号泸天化大楼5楼
电话:0830-2580322
0830-2260620
传真:0830-2580322
邮箱:xinglvyuanlin@163.com
网址: www.lzxinglv.com
泸州兴绿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因2023年“H”项目建设需要,拟采购胶粘石露骨料及透水混凝土一批,现面向所有具备实力的胶粘石露骨料及透水混凝土供应商公开询价,请有意向参与报价竞争的供应商于2024年3月15日9:30时前将相关资料递交至我公司,我公司将综合报价等情况,以质优价廉的原则,通过询价方式确定供应商。
一、对供应商的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开具相应正式增值税专票(税率为13%)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有足够的能力,能够调用足够的人工、机械,确保项目在要求工期内完工。
二、规格要求及计划采购数量:详见“2023年“H”项目胶粘石露骨料及透水混凝土采购报价表”,所有胶粘石露骨料及透水混凝土须按设计要求摊铺和养护,并质保2年。采购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现场通知为准。
三、安装地点: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九狮路旁
四、工期:2024年4月5日前全部完工,如未按期完成,将按每延迟一天扣除壹万元的方式扣除乙方货款。
五、踏堪现场:
(一)所有报价单位报价前应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报价单位递交报价资料后,无论报价单位是否踏勘过现场,则被视为在递交报价资料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并在其报价资料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单位承担。报价单位应对其自行查明或核实的有关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
(二)报价单位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或蒙受损失。
(三)现场项目经理联系方式:叶经理,18982785651
六、采购公告的澄清或修改:采购人对采购公告做出的澄清或修改都将于报价截止时间前予以澄清或修改,该澄清或修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具有约束作用。
七、报价方式及要求
1.本项目为1次性报价。
2.采用全费用单价进行报价,采购最高限价为2770371.20元。供应商所报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我公司不予接受。同时在采购报价清单中公布最高全费用单价限价,供应商的全费用单价也不得超过最高全费用单价限价,否则,我公司将不予以接受。
3. 报价单位所报价格应包含含税到场并摊铺、养护等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上车、发货、运输至采购人指定位置下车、场内二次转运、搅拌、摊铺、养护、成品保护、材料检测、实施前打样费用、合同执行期间的市场价格变化风险和国家政策调整风险、税金、管理费、利润、以及因设计变更等因素产生供货品种或数量上的变化须无条件服从等所有的工作内容及费用。且须满足采购人、收货人验货收货要求。
4.各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采购质量要求的胶粘石露骨料成品(两种:白色石英石露骨料、水晶灰花岗石露骨料,规格均为150*150*100mm)、透水混凝土成品(150*150*100mm)样品和304不锈钢方管(长200mm,规格:20mm*20mm*1.2mm)样品。
5.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报价表、询价文件,结合自身施工能力、项目施工条件认真组织施工方案,由于本工程地形复杂,工期紧迫,由供应商自行考虑材料堆场,不再另行记取二次转运费。本工程临水临电需由班组自行考虑。特别是隐蔽工程无地勘报告,摊铺施工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现场地质情况,并结合以下合同风险责任,对本工程项目(包含人工、材料、机械、施工管理、辅助施工措施及合理利润、税金、风险等)进行报价。
6.各报价单位在进行报价时须严格按照每个品种的采购质量要求进行报价,严禁不平衡报价,一经发现取消其中选资格。
7.报价单位按采购人提供的报价表,填报单价和合价,每项分别允许有一个报价。报价单位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目费用已包括在其他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8.中选后直至本合同执行完成,价格均固定不作调整;中选后采购人有权调整采购品种的数量、规格,如有合同外品种、规格,调整后的价格由采购人询价确定。
9.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合计金额与投标总价金额不一致时,若单价合计金额小于投标总价金额,以单价合计金额为准,同时修正所报总价,修正后的所报总价作为评选价;若单价合计金额大于投标总价金额,以投标总价金额为准,同时按同比例下浮修正所报单价。
10.报价资料应加盖公章以密封形式现场递交。
八、询价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一)询价保证金:参与报价的单位在递交报价资料时需从报价单位基本账户转账提交询价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大写:叁万元整),在开标前到达采购人指定账户(否则报价无效),开标当天以采购人出具到达采购人指定账户的名单为准。如果没有出现询价保证金按规定应被没收的情形,采购结束后,未中选的单位询价保证金我公司将在20个工作日内退还。
若供应商有下列情况,将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
(1)中选后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2)在中选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3)在报价时有隐瞒、欺诈行为、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报价的。
(二)履约担保
1.基本履约保证金:中选金额的10%。
2.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从基本账户转账缴纳或泸州市国有担保公司提供的保函担保。
3.完成供货且验收合格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九、质量要求:
所有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同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执行标准。
十、付款方式:月进度方式按公司成控部核定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进度款,供完货并摊铺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结算完成后支付结算核定总金额的97%,剩余3%为质量保证金,2年质保期满后付清。
十一、评选方法及中选方式
(一)本工程采用询价方式择优选定供货单位,采购方组建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采用经评选的最低报价法进行评选。
(二)分别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报价单位按其总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取3名候选人,其中:总报价最低的为第一候选人,依次为第二候选人、第三候选人。
(三)在三名候选人中,若某一候选人某一品种价格优势明显,采购人可就该品种与其优先协商采购。
(四)公司采购组成员认为所有的报价都不符合竞价比选公告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的报价,所有的报价被否决后,采购人可以重新挂网采购。
(五)采购人不对未中选单位作任何解释。
十二、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采购报价表(格式及内容详见附件);
(二)资格资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注:法定代表人参与报价则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
3.企业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盖鲜章);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鲜章);
注: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三证合一”则只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以往出具过的增值税发票(13%税率)复印件。
(四)符合采购质量要求的胶粘石露骨料成品、透水混凝土成品样品和304不锈钢条样品。
(五)所有报价资料均应加盖报价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按规定密封否则无效。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报价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六)报价资料原则须装订成册,否则,将承担报价无效的风险。
十三、资料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各报价单位应于2024年3月15日9:30时前将报价资料送至泸州兴绿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文件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到报价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收到的报价文件少于三个的,采购人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重新挂网竞价比选。
十四、资料递交地点及联系人
(一)资料递交地点:泸州市江阳区龙腾路10号(泸天化集团大楼5楼);
(二)联系人:陈飞,联系电话:18982740893。
十五、银行账号户名
单位名称:泸州兴绿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工行江阳南路支行
账号:2304343409201043588
十六、未按以上要求进行报价的,采购人有可能将其视为无效报价资料,不进入评选。
附件:1. 2023年“H”项目胶粘石露骨料及透水混凝土采购报价表
2.露骨料材料样式
3.胶粘石露骨料成品效果参考照片
4.合同模板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泸州兴绿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3月12日
附件1:2023年“H”项目胶粘石露骨料及透水料采购报价表(2).xlsx
附件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