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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委市政府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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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委市政府十二条规定

发布日期:2019-07-21 作者: 点击:

1.改进调查研究: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60天

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到基层调研要明确主题,增强目的性,多到困难多、情况复杂的地方去,多到基层单位和群众中间去了解掌握真实情况。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60天。不轮番到一个单位、一个点、一条线路调研,调研同一项工作尽量合并进行;多搞不打招呼、不作事前安排的随机性调研。严格控制陪同和随行工作人员,陪同部门人数不超过3人、区县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车辆原则上安排1辆,确有需要不超过2辆。处置突发事件和组织抢险救灾按有关规定执行。

2.联系帮助基层:市委市政府领导结对帮扶1至2户贫困户

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个乡镇(街道)、1个村、1个社区,结对联系1名村干部,结对帮扶1至2户贫困户。认真做好联系服务、扶贫帮困、排忧解难、促进发展等工作,每年到联系点调研指导不少于2次。带头开展接访、下访活动,全力解决疑难复杂信访案件。

3.精简会议活动:泸州提倡“1小时会议”

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不安排无实质内容的会议。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原则上两个以上内容合并召开。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和举办的活动,以及涉及区县党政“一把手”参加的会议和活动,分别报书记、市长批准;各部门召开本系统全市性会议,每年原则上不超过1次。中央、省上电视电话会议开到区县的,在会议结束后即安排部署我市贯彻落实措施,原则上不另行开会传达部署。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会议,时间不超过半天;专项性会议和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均不超过2小时,提倡“1小时会议”。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颁奖、揭幕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

4.精简文件简报:已有明确规定的不再制发文件

国家法津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再由市委、市政府(含市委办、市政府办)转发或印发。严格控制文件篇幅,做到文风朴实、文字精炼,指导性、操作性强。严格遵守办文规定,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对违反办文要求和程序的文稿不予核签。各部门报市委、市政府的简报只保留1种,重点反映重要动态、问题和意见建议等内容,其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简报不直接报市委、市政府。

5.强化决策执行:重特大突发事故相关领导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

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设施,加强跟踪督查,确保各项决策目标顺利实现。对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将办理情况报告批示领导。对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必须督促区县、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一旦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相关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和处置

6.规范公务外出:不以任何名义进行一般性考察

严格执行中央和省上的有关规定,不以任何名义进行一般性考察。严格按批准内容、路线、日程执行出国(境)任务,不接受国(境)外企业或下属单位资助出国(境)费用。外出期间不超标准安排住宿、就餐。规范国内考察活动,严格控制随行人员,严禁借学习考察之名利用公款旅游。

7.改进新闻报道:泸州领导活动根据新闻价值决定是否报道

简化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活动新闻报道,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决定是否报道。需报道的,按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新闻报道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督促指导市级新闻媒体落实有关规定,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8.严格文稿发表:个人任职期间不公开出版著作

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代表市委、市政府在媒体公开发表讲话和文章,个人发表涉及重大敏感问题的讲话和文章,须报市委、市政府批准。除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外,个人任职期间不公开出版著作(含摄影、书画作品),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原则上也不为出版物作序。

9.简化接待工作:领导下基层自觉做到“6个一律”“七个不”

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到基层自觉做到“6个一律”:一律不住超规格房间,房间不配高档生活用品;一律不参加营业性娱乐、健身活动;一律不安排接见合影;除工作需要外一律不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一律不接受纪念品或土特产;到市区调研一律不用餐。严格要求并切实做到“7个不”: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到辖区边界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献鲜花,不专门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工作餐不上高档菜肴),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

10.严禁扰民行为:领导出行不安排警车开道

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出行时,带头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实行交通管制,不安排警车开道,不使用警灯、警报器、喊话器。在公务活动、调研考察现场,不清场闭馆、封山封园,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国家、省级领导到泸州考察调研,严格按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实施安保工作。

11.厉行勤俭节约:严禁在风景名胜区开会

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压缩一切不必要开支。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严禁在风景名胜区开会,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各类会议、活动、检查、调研,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安排礼仪人员,不制作背景板;会议一律不设条幅、空飘、彩旗等。带头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执行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

12.严控检查考核:检查考核多开展暗查走访

优化市委、市政府检查考核、目标绩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检查考核过多、考核内容繁杂的问题。除中央和省上要求外,一律不开展各类达标升级活动。各项考核工作尽量纳入全市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内容,需单独检查考评的工作须报经市委常委会批准。改进检查考核方式,以日常掌握情况为主,多开展暗查走访。除全市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外,原则上不组织检查组集中考核。

本文网址:http://www.lzxinglv.com/news/536.html

关键词:泸州园林改造,泸州绿化苗木,泸州城市花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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